各依托单位,有关项目负责人:
为进一步减少疫情对2023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影响,经研究,决定推迟依托单位审核上报截止时间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1.依托单位应于2023年2月10日16:00前完成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验收材料(含申请提前一年验收的项目)的审核上报。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截止时间由依托单位自行确定。
2.依托单位须出具“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验收依托单位承诺书”和“验收项目清单”,并盖章扫描上传,于2023年2月15日前通过基金信息系统报送至省基金办。
3.申请项目延期提交上报截止时间不变。
4.科技报告审核、研究成果查证和验收结果公示等后续相关工作将相应延后。
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12月21日